肝臟移植 PDF 列印 E-mail

  「肝臟移植」就是將他人健康的肝臟整個或部份植入肝病患者體內,以完全替代患者原來的肝臟,發揮肝臟的正常生理機能,維持病患生命。

*那些肝癌病人適合換肝?

  肝癌患者若符合以下條件,可以考慮換肝:

  1. 肝癌為單顆,且其直徑在6.5公分之內。
  2. 多發肝癌不超過3顆,任一顆直徑不超過4.5公分,總直徑不超過8公分。
  3. 肝癌未侵犯血管且無肝外轉移。

  不過,如果病人同時有嚴重的心肺疾病、肝外其他惡性腫瘤、酒精與藥物成癮或術前已有感染問題等情況時,並不建議接受肝臟移植。

*肝臟的來源

  肝臟移植依照肝臟來源區分,可分為活體肝臟移植及屍體肝臟移植。

1.屍肝移植是指將往生者的肝臟移植給肝病患者。捐肝者必須為自然腦死,且腦死期間不能休克太久,以免器官耗損過多;此外,捐肝者必須肝臟完全正常,不能有B型或C型肝炎、肝硬化或肝臟代謝不良等疾病。若腦死患者符合這些條件,家屬也同意,即可捐肝救人,遺愛人間。

2.活肝移植是指從活人身上取出部份肝臟,移稙至需要肝臟的病人身上。活肝移植依照我國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的規定,捐贈者必須年滿18歲,而且與患者為5等親內之血親或姻親。同時,還必須進行多項醫學評估,包括生化檢查、電腦斷層、病毒感染檢驗等,此外,尚需由專業的心理專家及精神科醫師評估捐肝者的心理及精神狀態。

*安全性及併發症

  1. 感染與排斥肝臟移植是在受肝者體內植入別人的肝臟,為避免排斥,患者必須終身服用抗排斥藥物。但抗排斥藥物會降低免疫力,患者很容易受到感染。若發生感染,必須先抽血培養細菌以確定感染原因,再對症治療;若是發生排斥,則需要以肝切片來做最後的診斷。
  2. 膽道併發症肝移植時,病人原有的膽道要和移植來的膽道吻合,以利膽汁流通,但有時因膽道狹窄,膽汁流通不易,容易導致結石或發炎,因此,術後必須持續注意。
  3. 肝病再發之可能:B、C型肝炎患者接受移植後,因為病毒仍可能存在於肝外組織及血液中,故其肝炎可能再發。若患者為B肝帶原者,則必須在術中及術後合併使用B型肝炎病毒抑制劑及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,以降低肝炎的復發率;而如果患者在移植前血中病毒量過高,則需在移植前就開始使用病毒抑制劑(如:干安能等)。而C型肝炎的患者,在肝臟移植後可考慮使用病毒抑制劑Ribavirin加上干擾素治療,以預防及治療C肝的復發,但治療成效約僅30%至50%,且可能面臨較多的副作用,故是否需要使用,宜先與主治醫師充分討論後再決定。

*手術後的恢復

1.接受移植者:一般而言,肝臟移植半年後約可長到原來體積的7到8成。

2.捐肝者:術後需住院7至10天,大約2周後肝功能即會恢復正常。如果是從事不需勞力的工作,術後1個月左右可以正常上班;需要勞力的工作,術後3個月左右可以正常上班。

*治療效果

  目前台灣的成人肝臟移植以活肝移植較為普遍,約佔70%。而整體看來,台灣的肝臟移植技術有相當之水準,患者移植後1年的平均存活率可達80%至85%;5年平均存活率也約70%左右。

*移植後肝癌仍可能復發

  肝癌患者接受肝臟移植後,除了一般的抗排斥等問題外,還必須特別注意肝癌也有復發的可能。因此,移植後一定要定期追蹤。

*移植費用

  肝臟移植前由醫師將受贈病患之相關資料,先申報衛生署審查,確定患者合乎肝移植之適應症,審核通過後肝臟移植就有健保給付,但病人仍需自行負擔住院費用與部分自費藥物,術後恢復良好、無嚴重併發症的患者約需自付20至40萬元左右。

*病友為何考慮大陸換肝?

  國內肝臟移植技術水準與世界同步,但是每年卻仍有相當多的人前往大陸換肝,只是憂的人多,喜的人少。為何有相當多病人願意花錢嘗試?這是因為國內等候肝臟移植的患者太多,而國人保留全屍的觀念很重,願意往生後捐肝的情形不多,以致不少肝癌患者選擇到大陸尋求一線生機。

除此之外,還有很多人經過完整的醫療評估之後,被評為不符合肝臟移植之條件,但家屬在心急之下,仍願意專程轉往法令鬆散的大陸尋求希望,但這些患者的狀況常是原來病情已不樂觀,加上大陸的醫療水平參差不齊,所以還是有不少人希望落空。

附錄:活體肝臟移植相關法令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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